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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武山矿泉疗养院关于做好“十一”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2-09-29 | 阅读次数:231 】     【选择字号:

 

各部门:

    为切实做好疗养院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游客、康复疗养人员和患者身体健康,现就做好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高度重视 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

  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,我院人群流动大,来院集中旅游、水疗和聚餐人员多,所以保证安全至关重要。疗养接待部门和保安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、增强责任、落实措施,确保安全。水疗部、餐饮部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,协调做好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水疗、食品等安全工作,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和中医养生系列保健旅游产品等安全知识,引导游客和康复疗养人员安全消费。各部门要将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制定工作方案,开展随时检查,加强监管,保证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切实落实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措施

       疗养接待部要结合我院实际,针对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,将消费量大的酒类、饮料、大米、面粉、水果、蔬菜、水产品、肉制品及儿童食品作为重点品种,将安全问题多发的水疗部、餐饮部作为重点部门,在“十一”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,对质量不达标、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食品,要督促整改,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院餐桌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环节,要及时排查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,综合办、疗养接待部要加大巡查力度和检查频次,及时纠正或制止违法行为,维护节日期间经营秩序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全力防范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发生

       “十一”节假日期间,综合办、疗养接待部要认真执行总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,安排好节日值班,做好工作衔接,所有中层以上干部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,综合办公室和总服务台有专人值守投诉举报电话,及时受理安全投诉。武山皮肤病医院和附设洛门康复医院要做好应急工作准备,一旦发生食品安全、溺水突发事故等,要采取措施,果断处置,并按规定及时报告,绝不允许瞒报、迟报、漏报安全事故信息,延误事故处理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